核电上市公司龙头股票(核电股票)

2023-05-24 2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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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8年,支持核电产业发展的利好消息不断。1月17日,“华龙一号 ”示范工程福清核电5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从大连港(港股02880)口运至福清核电大件码头开始吊装作业,预计本月底前安装就位;三门核电1号机组和海阳核电站1号机组于1月4日召开首次装料工作专家会,大概率将在2018年投产;中核集团和中国核建集团1月12日宣布共同成立中核华创,携手进军共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产业。

对此,分析人士指出,以国内现有核电建设能力,未来几年我国每年将新增建设6台-8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高峰期将有40台机组同时在建,核电产业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万亿元投资市场即将开启。在此背景下,核电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抬升,板块估值中枢也有望提升,相关龙头标的配置价值凸显,值得关注。

3 台海核电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条款规定要求,现将相关风险警示第三次提示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度报告正在编制中,相关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因公司存在大量的逾期债务仍未有效化解,公司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如果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1),预计 2021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如果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控股股东、一级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

作者:piikee | 分类:怎样炒股票 | 浏览:66 | 评论:0